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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备案”页面,确认待转移的备案信息。
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Beian Administrator:备案服务管理员,具备备案系统功能操作权限,是针对子用户设置的唯一角色权限,主账号不可通过开关控制,如子用户无需备案权限,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授权时不勾选即可。
如涉及备案信息修改,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您在备案系统注册的邮箱,邮件内容可能包含:问题点修改建议、备案申请期间注意事项,以及需要补充哪些资料等重要信息,请注意查收并按指导安排处理。 初审通过后,华为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提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中,选择需注销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果未找到“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
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请提前将变更涉及的材料彩色照片备好,便于填写系统时同步上传审核。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填写ICP备案申请。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使用备案授权码 登录备案系统 登。 根据界面提示,在“产品验证”页面,输入如下信息: 云服务类型:选择“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输入具体的备案授权码。系统不会自动填充您的备案授权码,请复制后粘贴,或手动输入。
请您按照您的证件选择证件类型,并上传证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身份信息。 图6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 请填写负责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并进行验证。 验证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
如没有收到,您也可以登录工信部网站,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系统最多可以重发2次短信验证码。 具体操作指导请参见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验证码为6位数字,请谨慎输入。连续5次输入错误短信核验的任意信息,在第6次输入验证时系统将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
如果不满足条件,系统无法搜索到对应资源。 NAT网关 使用“公网NAT网关”备案时,选择“NAT网关”。 选择云服务: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如果不满足条件,系统无法搜索到对应资源。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有以下三种情况: 如您的APP在2023年9月1日前已在分发平台上架且已完成网站备案,需在2024年3月31日(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时间会有差异)前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APP相关信息与材料,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期间APP可正常使用。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的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的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首次备案和APP首次备案。
华为云备案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备案类型错误,通常是因为信息输入错误导致,如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错误或证件号码错误等。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在“网站信息”页面,系统会自动显示待迁出的网站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保存”。 图2 网站信息 申请授权。 系统弹窗提示需求授权申请,请单击“去申请授权”。
承诺人 xxx(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上传录制的视频至备案系统。